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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慈善法治与政策学术年会
暨“互联网+慈善法”高端论坛在重庆工商大学隆重举办

日期:2021-10-26 14:44:00

2021年10月23日至24日,第五届慈善法治与政策学术年会暨“互联网+慈善法”高端论坛在重庆工商大学隆重召开。此次会议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指导由重庆工商大学主办,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承办,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中心、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福利与法治研究中心(慈善法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公益慈善与非营利法治研究中心、聊城大学公益慈善法治研究中心、重庆廉政研究中心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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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慈善法治与政策学术年会暨“互联网+慈善法”高端论坛大合影


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郑尚元教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长江学者”、华东政法大学马长山教授,重庆市法学会秘书长陈忠东、重庆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况由志以及来自全国慈善法学术界、实务界的近80位专家学者、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参加了本次会议。

2021年10月24日会议在图书馆第一会议室隆重举行,整个会议分由开幕式、三个单元论坛和闭幕式五个阶段。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黄文教授主持开幕式。重庆工商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张波研究员致辞,欢迎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并对我校的情况和我校慈善法学科发展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他介绍重庆工商大学先后主持慈善有关主题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主持相关省部级课题十余项,承担了市民政局委托的《重庆市慈善促进条例》地方立法起草任务,在《比较法研究》《法商研究》等刊物发表了多篇重量级论文,出版了《慈善捐赠人权利研究》等多部相关专著,为国家和地方慈善法治建言建策,作出了积极努力。 

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郑尚元教授对五届慈善法治与政策会议的发展历史进行了回顾,他提到慈善法治与政策会议先后在杭州、广州和珠海召开了四次。这些会议在慈善法学界和实务界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对推动我国慈善立法和实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而与历次会议不同的是,这次年会中,会务组特别向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申报,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作为指导单位。可见,本次会议是一次特殊意义的大会,从此以后,慈善法学年会有了专门的归口和指导单位,也将意味着慈善法学研究队伍在未来的研究中将会更加壮大。他提出,2021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在此背景下,法学研究、社会学研究、管理学研究更加聚焦于慈善方面的研究。有关慈善方面的法学研究也有相当多的问题需要厘清,他期待此次会议必将有着个更加深刻的交流,结出丰硕的成果。

重庆市法学会秘书长陈忠东也发表重要致辞,认同此次论坛主题,既契合数字经济时代的变革要求,又积极响应我国慈善法治事业发展的需求,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年会能够在重庆工商大学召开,是全国社会法学界慈善法学研究领域对重庆慈善法学研究工作的肯定和认可。重庆工商大学汇聚了法学、社会学、金融学等方面研究慈善的优秀人才,在慈善法研究领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院成为全市慈善法研究的重要平台和理论高地。重庆工商大学在慈善法研究方面取得的成就,不仅可喜可贺,而且也为本次年会论坛的顺利举办做好了充分的理论准备、人才储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相信,此次年会论坛的召开也为重庆了解最新法学研究成果,深化法治实践提供了难得机遇,相信通过深入、务实、有效的交流和探讨,本次年会论坛一定能形成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有力推动慈善法治与政策研究,在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我国第三次分配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论坛第一单位聚焦公益慈善法律新发展,由王全兴教授主持,各发言人为我们带来前沿的学术观点。重庆市慈善总会况由志副会长将慈善法治与“互联网慈善+乡村振兴”结合起来,从互联网慈善工作者的角度向大家介绍了“互联网慈善+乡村振兴”在重庆的探索,提出各级部门制定法律文本时应当体现“互联网慈善+乡村振兴”的内容,在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应当组织开展“互联网慈善+乡村振兴”的慈善法治研究等建议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史正保教授充满热情的在线上与参会嘉宾探讨了后《慈善法》时代我国慈善信托法律制度,阐述了慈善信托的优势和慈善信托在我国的实践,提出了我国慈善信托发展的问题及我国慈善信托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重庆工商大学法社学院李喜燕教授以三个具体的案例作为切入点,对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司法案例进行检视,从三个类案不同判来探讨公益捐赠的法律属性,阐述了对纠纷解决的理性考量,可借鉴美国用于近似目的、行政背离原则的做法,做到公益性与契约型的平衡,最后提出了立法重构思路。聊城大学法学院李永军副教授以慈善法视角看某地“奇葩事件”,为了避免类似“奇葩事件”再次发生,应当充分发挥慈善法治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政府应当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应重视社会事务案件的审判。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李德健博士围绕个人求助网络众筹平台的治理困境及其法制对策展开论述,总结了网络个人求助公共性保障困境、个人求助网络众筹平台商业化规制困境、网络平台捐赠公平性维护困境三大困境,针对三大困境分别提出三点对策。与谈环节中,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胡大武教授提出捐赠人的意愿是慈善中首先要考虑和保护的,也是首要的原则,如果该原则不能实施,《慈善法》也会萎缩下去浙大城市学院谭立教授认为慈善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信任建立问题,并提出构建区块链平台,放入监管机制,将很大程度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新疆大学法学院蔡科云教授深感公益慈善法律新发展是一个时代问题,需要持续关注、与时俱进。《慈善法》的发展空间和发展状态可以从立法、执法、司法的三个层面,从影响力、执行力和保障力三个大角度进行分析,建议从慈善公益价值衡量和司法裁判说理的层面来探讨中国的公益慈善法律的新发展。与谈嘉宾肯定或批评使此次探讨再次碰撞出智慧的火花,激发了其他与会人员的激烈讨论。

论坛第二单位则将视角转向互联网+慈善法律规制研究,由清华大学法学院郑尚元教授主持。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徐家良作为下午场的第一位发言嘉宾,慷慨激昂地分享了他对慈善法修改与第三次分配之间的关系的看法,认为应尽快修改《慈善法》,出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确保慈善事业合法性、权威性与规范性;社会组织,尤其是慈善组织,面对史无前例的机遇,要尽快做好准备,迎接各种挑战。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研究生吕丽芹向大家分享了Q区H街道e慈善超市项目,提出了公益慈善数字化赋能新模式。北京师范大学公益慈善与非营利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马剑银副教授以《慈善互联网平台的法律监管模式研究》为题进行发言,一是梳理了互联网慈善平台的基本法律的现有规范,二是提出平台“指定”程序的法律性质不确定,三是认为个人求助服务平台无法进入《慈善法》视域,监管缺乏法律依据,并将互联网慈善平台界定“中介”。

北京大学非营利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锦萍与大家分享了第三次分配与慈善法治的个人思考,认为第三次分配并不属于经济学意义上“国民收入分配”的范畴,价值理性也是理性,要构建符合价值理性的制度,要在公平和效率之间权衡,须有多种社会因素的参与和共同作用方能形成制度。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吕鑫教授探讨了个人求助平台的法律规制,他认为通过引导个人求助平台获得“指定”成为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如若《慈善法》在本次修改中能够在规范层面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那么必将有助于在实践层面上实现对个人求助平台的有效规制。接着与谈环节中,嘉宾们各抒己见,发散思维,升华主题,让本单元的探讨更显价值。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战线》编辑部朱志峰研究员认为要拓展思考,慈善法要从系统的方面去看问题,把复杂问题放在一起考虑,这样才能走得更远,对慈善组织的规范应该从法律角度更加严格,慈善组织除了做慈善以外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以外要避免参与其他的活动。西南大学法学院张海鹏副教授提出了实现第三次分配的主体与方式、个人救助平台的规制、非营利法人的税收优惠制度等三个问题。聊城大学法学院院长杨道波教授认为将服务平台定位为社会机构这个观点比较新颖,指出许多痛点和难点。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以许可的方式展开管理,是我们下一步规范互联网信息募捐平台和信息发布平台的一些重要的指向。针对与会嘉宾提出的税收问题,金锦萍教授针进行了回应。

论坛第三单位以公益慈善治理及促进研究为主题展开讨论,由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杨宝教授主持,在前两单元的基础上,本单元的视角更加宽阔,学科交叉与融合更加明显。深圳国际公益学院副院长黄浩明教授发表了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助力慈善合规发展》为题的演讲,介绍了慈善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概括了慈善行业协会主要功能,总结慈善行业协会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慈善行业协会的未来对策。南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李天天分析了社会组织腐败内部治理的制度困局并提出化解路径,为大家带来管理学上的新视角。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杨娟博士对我国慈善税收以慈善所得税和慈善商品税为主的慈善税收优惠双主体结构模式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应以利益平衡和结构均衡作为我国慈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体系建立的基本原则,以期平衡税收多方利益冲突的矛盾使慈善税收优惠制度的实施更顺利。重庆工商大学法社学院张东博士则从中国慈善捐赠的动力机制进行分析,对捐赠的概率、慈善捐赠的强度进行排序,为组织效应显著性、不同组织的效应差异性提供依据,充分发挥组织对慈善行为的作用。针对黄浩明教授、张东博士、潘修华老师的的观点,华东政法大学马长山教授进行了犀利的分析,并从法学角度提出了新的分析思路。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杨永娇副教授作为与谈人在肯定各位学者的文章的同时,对部分观点提出了质疑。其他参会嘉宾也进行了良好的探讨互动。

高质量学术会议让人如沐春风,当大家还沉浸在这场学术盛宴的氛围中时,迎来了此次论坛的闭幕式,此次闭幕式由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李喜燕教授主持。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向大会做了高屋建瓴的精彩总结,他评价到此次论坛是基于两个一百年和十四五规划的大背景,论坛是有意义且紧扣时代主题的。他还提到慈善法起步相对晚,但进步相当快,慈善法研究正在走向成熟,并提出了本次论坛的八大分析框架是慈善法走向成熟的标志:一是素质社会与传统社会并存和互动的框架,二是第三次分配的框架,三是城乡框架,四是慈善组织与非慈善组织的框架,五是慈善和社会救助的关系,六是社会法、民商法、经济法不同部门法讨论的框架,七是法律与政策的框架,八是保护、规范、促进的框架。这八大讨论框架是本次论坛的优秀成果。最后,重庆工商大学法社学院副院长刘勇教授作为主办单位进行总结并致谢。

会议期间,重庆工商大学还主办了四场学术讲座,讲座人分别为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郑尚元教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马长山教授,吉林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战线》编辑部综合室主任朱志峰研究员。讲座为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师生,尤其是研究生同学带来了“丰盛的学术大餐”和无尽的学术启迪(撰稿人舒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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