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邀请四校学者以网络视频学术沙龙形式研讨“疫情的慈善法应对”
2020年3月21日下午,在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的指导下,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主办,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协办的“法大社会法学术沙龙第二十五期”——“疫情的慈善法应对四人谈”成功举办。
疫情发生后,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针对疫情所引发的法律热点问题,分别举办了”疫情的社会法应对”、“疫情的劳动合同法应对”两期学术沙龙,在社会法学界反响热烈。本次学术沙龙,我院社会法研究所结合我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取得重大成效的社会背景以及疫情发生以来在慈善领域引发的热点问题,继续采取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特邀国内四位慈善法领域的著名学者作为主题学术报告主讲人,与国内社会法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和各校师生共同探讨“疫情的慈善法应对”这一热点话题。
本次学术沙龙通知发出后得到了社会法学界和实务界的热烈响应,报名人数达260人,他们既有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几十所国内高校、研究机构的社会法专家学者、研究生,还有来自政府部门、慈善组织和律所的实务工作者等等。
本次学术沙龙分为下上两个半场(第一单元和第二单元)。在第一单元初始,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2018级社会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宋琳同学首先总结了上期学术沙龙的基本概况和成功经验,对本期沙龙的四位发言嘉宾进行了介绍,并对所有与会人员表示了欢迎与感谢。
第一单元第一位主题学术报告人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老师。金锦萍老师的报告主题是“突发事件应对中政府与慈善组织的关系”,她以“武汉慈善总会27亿元善款上缴财政”事件为背景,对政府在突发事件中接受社会部门接受社会捐赠的历史沿革进行了梳理,并从实在法的角度对突发事件应对中政府接受捐赠与慈善组织接受捐赠的关系进行了分析,紧接着对五家机构被指定为政府接受社会捐赠的渠道所导致的机构身份混同进而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进行评析。最后,金锦萍老师认为政府接受社会捐赠应该只是突发事件中的应急之举而非常设机制,并提出了建立政府部门与慈善组织的协调沟通机制,对公益募捐活动进行统一立法等相关建议。
在15分钟的与谈环节,其他三位嘉宾对金锦萍教授的报告进行了点评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赵廉慧教授总结时指出,应形成政府与慈善组织在慈善事业发展过程中的良性互动。
在接下来的提问环节,金锦萍教授对提问者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并鼓励对慈善法领域感兴趣的学生们关注时下热点问题、潜心研究,提高对疫情事件下对慈善法热点问题的判断与分析能力。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福利与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德健老师以“突发事件中的募捐:治理困境与体系再造”为主题进行第一单元第二场主题学术报告。李德健老师以个人求助、常规慈善募捐和突发事件慈善募捐现行三元治理结构体系展开,揭示来突发事件救助中凸显的治理困境,并对个人求助募捐属性、非经慈善组织的慈善募捐合法性和突发事件募捐中政府定位进行了反思,最后提出了推进民间主导型的募捐法制体系再造的相关建议。
紧接着的与谈环节里,其他三位老师对李德健老师的主题报告讨论热烈。金锦萍老师认为,李德健老师的报告从抽象和理想角度对募捐体系的构造提出了合理的建议,但她也强调《慈善法》第26条不单规定了募集主体资格问题,更是为了让所募集资金更好受到“目的锁定规则”的约束。
提问环节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数位硕士研究生积极提问,潜心求教于李德健老师,李德健老师对此作了耐心细致和具有启发性的解答,体现了其良好的学术积累。
短暂休息后,第二单元在北京大学法学院2019级研究生董龙的主持下正式开始。
第二单元第一位作主题学术报告的是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公益慈善与非营利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马剑银老师,其主题是“当代中国法上的捐赠与募捐:话语表达与制度变迁”。马剑银老师分别对“捐赠”和“募捐”两个行为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发展与变迁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梳理,并结合新冠疫情下的应急管理与慈善法治的现实,反思了《公益事业捐赠法》在立法时删除了“募捐”专章所造成的制度空白和缺陷,对如何规制募集社会财产的行为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在与谈环节里,其他老师对马剑银老师关于“捐赠”和“募捐”历史沿革的介绍给予了高度肯定。李德健老师认为,马老师对主题所涉内容历史的阶段性梳理非常具有启发性,并对当下我国的“募捐”或“捐赠”问题也提出了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在提问环节,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赵红梅老师以“马云公益基金会”为例,针对我国《慈善法》的域外适用效力提出相应的问题并与四位老师进行了互动性交流探讨,马剑银老师也针对提问人的疑惑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解答。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信托法研究中心主任赵廉慧老师为我们带来了第二单元第二场主题学术报告,他的主题是“什么是慈善法上的慈善”。赵廉慧老师从古今中外的慈善现象和我国《慈善法》上所列举的慈善清单引入,援引相关事例,综合捐赠人、受赠人以及是否需要中介等多个方面对不同的慈善行为模式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并强调要对中介以及税收等公共政策予以考量,其认为中介机构的介入可以有效隔离捐赠人和受赠人之间的利害关系。
与谈环节里,几位老师分别对“慈善”这一概念分享了自己的见解,观点交锋非常激烈。马剑银老师提出,慈善的不特定多数人原则应根据具体的慈善目的予以不同的适用。金锦萍老师则总结道,在法律上界定“慈善”这一概念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设立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募捐以及能否享受税收优惠等一系列公法上所考察的问题。
几位老师在会议尾声的讨论将本次学术沙龙推向了高潮,许多与会人员也通过弹窗以文字的形式与谈嘉宾们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本次学术沙龙取得了良好的学术交流效果。
最后,主持人董龙同学说道:特别感谢今天四位慈善法领域的嘉宾为我们带来精彩的学术报告和点评,、特别感谢来自五湖四海的社会法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和各校师生在线参与了本次学术沙龙并贡献了学术智慧!感谢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对本次学术沙龙给予了重要指导!感谢民商经济法学院对本次学术沙龙给予了大力支持!感谢法大社会法研究所的师生为筹办和运行本次学术沙龙倾注的心血!第二十五期法大社会法学术沙龙——“疫情的慈善法应对”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