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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民生保障法治建设论坛暨重庆市民政法治研究基地成立大会
成功举行

日期:2021-10-25 15:13:36

10月16日上午,首届民生保障法治建设论坛暨重庆市民政法治研究基地成立大会在西南政法大学毓才楼三楼学术报告厅顺利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重庆市法学会指导,重庆市民政局主办,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市民政法治研究基地、《社会法学研究》编辑部承办。校外、校内一百余名专家学者及师生参加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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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法治研究基地签约仪式

签约授牌仪式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胡大武教授主持。市民政局副局长许建华,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商文江,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卢代富,重庆市民政法治研究基地负责人、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左菁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商文江副校长在致辞中向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表示诚挚欢迎,对重庆市民政法治研究基地的成立表示祝贺。他指出,研究基地的建立具有示范引领意义,希望重庆市民政法治研究基地能够以精深的研究成果、杰出的研究人才引领民政法治研究理论与制度实践的创新发展,为民政法治工作的推进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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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文江 副校长

卢代富院长在致辞中表示,经济法学院将会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推动重庆市民政法治研究基地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和落实,充分发挥西南政法大学高等院校的优势条件,为基地研究人员开展课题研究、专题调研、学术研究等创造必要的条件,力图通过双方战略合作,产出一批高质量、高显示度的成果,打造全国民政领域高度认可、影响广泛的民政法治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基地和智库平台,为民政法治建设添砖加瓦。image.png

卢代富 院长

左菁副教授就重庆市民政法治研究基地的建设做了表态发言。她表示,依托学校和学科优势,通过课题研究、学术会议等方式加强专家学者的交流合作,探讨研究民政领域法治建设的重大急需、焦点、热点问题,促进民政法治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协调发展,为民政部门科学决策和立法提供智力支持,是重庆市民政法治研究基地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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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菁 副教授

许建华副局长在发言中指出,进入到新时代新阶段,重庆民政法治事业建设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重庆市民政局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共建重庆市民政法治研究基地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高质量、高标准加强重庆民政法治建设,应对民政法治事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对于重庆市民政法治研究基地的未来建设,许建华副局长表达了殷切的期待,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希望西南政法大学充分利用人才、专业、资源优势,广泛参与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助推重庆市民政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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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华 副局长

讲话结束后,许建华副局长与商文江副校长分别代表重庆市民政局和西南政法大学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同开展民政法治研究的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重庆市民政法治研究基地”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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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授牌

根据协议,重庆市民政法治研究基地将瞄准国家民政发展战略和我市地方、区域民政法治发展重大急需,在立法项目和研究课题、民政法治学术会议、民政法治智库建设、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民政法治人才专业素质提升及提供社会化咨询服务等方面进行开展系列合作。一方面聚焦国家和重庆市民政事业的创新改革,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社会事务等方面进行立法研究和寻求制度创新;另一方面不断优化科研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科研机构的制度管理,集成特色优质品牌,全面提升学术创新能力,力争打造全国民政领域认可的智库平台。

2018年以来,重庆市民政局先后与重庆多所高校合作建立了8个“重庆市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但重庆市民政法治研究基地是第一个从法律层面对民政制度体系进行研究的专业科研机构。该研究基地的建立具有示范引领意义,将成为国内首家省级民政法治研究基地,在某种意义上将实现国内民政法治研究专业平台零的突破,有利于抢占法治建设类研究基地的“高地”和“先机”,弥补国内民政法治建设专业研究基地的空白。同时,该研究基地针对重庆民政地方立法工作的紧迫要求,加强地方立法的理论研究,运用法治思维有效回应和化解民政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完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促进民政工作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首届民生保障法治建设论坛

重庆市民政法治研究基地签约仪式结束后,经过短暂的休息,会议进入到首届民生保障法治建设论坛部分。

首届民生保障法治建设论坛围绕“社会福利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与医疗保障制度”三个研讨主题进行,来自重庆市内外的多位专家学者分别发表主旨演讲,各参会嘉宾积极就相关主旨演讲进行了交流。

第一单元:社会福利制度

第一单元以“社会福利制度”为研讨议题,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左菁副教授主持,重庆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副处长刘大伟,重庆市社会福利指导中心副主任倪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黎建飞,西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西南大学社会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复卫主讲,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民,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张艳,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李俊就主讲人的发言进行了交流。

重庆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副处长刘大伟从中国的养老服务模式、养老服务的全覆盖、养老服务的多元供给三个方面讲述了自己在重庆养老服务工作中的几点思考。他表示,相较于其他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城市,重庆市政府在提供养老服务时应改变传统的发展方式,用社会化主体兜底。首先,应发展一批社会化养老机构,使得民众能享受更高品质的养老服务;其次,采用民建公助的方式完成养老服务的全覆盖;最后,推动养老服务向精细化方向发展,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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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伟 副处长

重庆市社会福利指导中心副主任倪伟以“加快构建新时代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为题,就农村养老服务与大家进行了交流。他指出,重庆农村养老服务现在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程度高、服务对象多、任务重,农村传统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动摇,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不足、未备未富先老问题突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以及管理服务质量不高、安全生产隐患大等挑战。同时他也提出了四大解决举措,一是注重功能衔接,建好三级机构;二是注重质量效果,提升三大能力;三是注重务实高效,创新三种方式;四是注重行业规范,完善三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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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伟 副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黎建飞围绕着“无障碍环境与民生保障”这一主题,指出无障碍的需求是一种全民化需求、民生的需求、基本生活的需求。他认为无障碍环境需求者为全民,无障碍环境的内容包括出行无障碍、信息无障碍、社区无障碍、家庭无障碍。此外,黎建飞教授以盲道的使用和停车位为例指出,当前无障碍环境并没有起到其应当有的实效,如何使得无障碍环境的作用得以发挥是今后相关立法值得深入思考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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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建飞 教授

西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西南大学社会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复卫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合同风险及其法律治理”为题进行了发言,分别从“中国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常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作为新生模式,面临诸多法律难题”“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关系性质界定模糊”三个方面展开论述。他指出,应通过明确政府权责范围、完善磋商制度、明确不当行为的法律责任这三个方面来完善具体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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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复卫 副主任

本单元发言结束后,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民,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张艳,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李俊分别针对四位主讲人的发言,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张新民教授指出,两位来自实务部门的刘大伟处长和倪伟主任,以重庆市养老服务实践为出发点,提出的一些思考和举措对于民生保障政策理论的研究具有极大的启发作用,反之,相关理论研究也会助推重庆市养老服务制度的完善和发展。针对黎建飞老师的发言,他表示,黎建飞教授的演讲,大大提高了我们对无障碍的认识和观念,除现实的物质世界存在障碍问题,还有网络世界的无障碍。针对杨复卫老师的发言,张新民教授表示,在居家养老、社会化养老服务平台、养老服务产业这三个方面,中国老龄化的应对或者老年服务还存在很多问题急需解决。张艳副教授表示,重庆市养老保障制度的实践,为我们面对老龄化的冲击提供了一系列新的思考路径,民建公助的重庆做法很有借鉴推广的意义,希望能在国家新一轮发展过程中为其他地方的养老保障实践提供一些思考。李俊副教授提到,当前社会养老服务制度的确存在很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全体社会共同推动,需要实践和理论一起发力,用精深的理论研究来指导具体实践制度的发展,同时也以瞬息万变的实践助推理论研究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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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民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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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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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 副教授 

第二单元:社会保险制度

第二单元以“社会保险制度”为研讨议题,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熊晖副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王天玉,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汤闳淼,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艾琳,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讲师孟现玉主讲,衡水市劳动仲裁院院长田彪,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战东升,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胡川宁就主讲人的发言进行了交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王天玉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法理建构”为题进行发言。他认为在构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法理时,应注重研究视角从政策解读学向规范教义学的转型。关于养老保险法理,他提出了以下三个原则:一是本土语境下的养老保险不存在公私融合或第三法域,只有公法关系;二是统账结合模式下的个人账户私权构造没有制度支撑,必然演变为公法关系上的记账关系;三是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实质是国家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分配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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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玉 副主任

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汤闳淼以“弹性退休的法理逻辑和制度安排”为题,从弹性退休与养老金给付之间的因果关系出发,阐释了弹性退休的概念、实质以及弹性退休下四种养老金给付模式。她指出,在具体规则的设计上,比如强化审批监督制度,以及在最低缴费期延长问题和申请退休机制等方面,应有更多针对“弹性退休”的规则性回应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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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闳淼 副教授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艾琳以“网约工面临职业伤害的权利保护视角及其理论基础”为题,从“平台用工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的现状”“平台用工工伤保险制度构建的困境”“平台用工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的型塑”三方面展开了论述,并从“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解绑”“保障与工作直接相关的职业伤害情形”“建立职业风险保障模式赔付快捷模式”“发挥行业工会的作用”这几个方面提出个人对网约工职业伤害制度构建的几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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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琳 副教授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讲师孟现玉围绕“失业保险何以覆盖非正规就业者”这一话题,指出在当前制度背景下,非正规就业者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将会面临失业保险功能定位冲突、一刀切保护冲突以及具体制度设计冲突等几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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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现玉 讲师

本单元发言结束后,衡水市劳动仲裁院院长田彪,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战东升,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胡川宁分别针对四位主讲人的发言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田彪院长从仲裁实务角度出发,就“超龄劳动者能否建立劳动关系以及能否享受工伤待遇”“新业态用工工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关于对新业态从业人员遭受职业伤害,可以参考商业保险、雇主责任险予以保障。战东升副教授针对王天玉老师的发言表示,一直以来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社会法是公私法融合的第三法域,将社会保险法律关系归属于公法关系这一观点有待商榷。胡川宁副教授则认为,关于社会保险法公法关系属性的判断存在一定的法理基础,但是在国家和社会二元关系结构中讨论社会保险,有可能会忽视社会保险基本制度的目的性或者价值性问题即共同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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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彪 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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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东升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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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川宁 副教授 

第三单元:社会救助制度与医疗保障制度

第三单元以“社会救助制度与医疗保障制度”为研讨议题,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熊晖副教授主持,重庆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副处长王颢,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副教授兰剑,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左菁,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孙志萍,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杨青达主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李满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李俊杰就主讲人的发言进行了交流。

重庆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副处长王颢从“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概念”“重庆市社会救助工作推进情况”“当前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个方面,提出了几点对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思考。他指出,当前社会救助工作存在以下问题:城乡统筹发展问题、救助标准尺度问题、临时救助定位问题、低保对象认定问题,急需从理论研究层面和制度设计层面合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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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颢 副处长

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副教授兰剑以“农村养老问题及其兜底保障体系建设研究”为题展开了发言。他指出,在农村老龄化速度日趋快于城镇地区的背景下,农村养老主要依赖家庭养老,保障水平低,保险待遇偏低等,除需要加快发展多种模式的养老方式,推进政府、家庭、社会等主体通力合作构建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在农村地区加快建设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养老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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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 副教授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左菁围绕“临时救助制度定位缺陷”这一题目作了发言。她指出现行“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中,临时救助制度法律属性模糊,与其他救助项目制度边界混淆,导致临时救助制度功能发挥失衡。她认为临时救助应当逐渐和其他的救助项目划清界线,应当有自己的制度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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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菁 副教授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孙志萍以“长期护理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混同与分割”为题进行了发言。她指出,我国长期护理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存在较大程度的混同,主要表现为筹资来源严重依赖于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待遇支付范围与职工医保的界限不清晰。她认为应当在资金筹集方面,建立独立的筹集渠道、根据不同行业类别确定合理的缴费率;在待遇支付方面,打破固有区分“医疗护理”和“基础护理”的思维范式,采取区分“治疗阶段”和“失能阶段”,从而实现长期护理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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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萍 博士研究生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杨青达以“比较视野下‘全民医保’制度在新冠疫情中的效能研究”为题,从“全民医保”的制度内涵、“全民医保”的权利来源、典型国家“全民医保”制度的比较、各国“全民医保”制度的疫情应对表现等方面作了发言,最后总结了疫情中各国“全民医保”的实施效能发生差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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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青达 博士研究生

本单元的发言结束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李满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李俊杰针对五位主讲人的发言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李满奎副教授就社会救助制度指出,专项救助与就业救助关系模糊以及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之间不是割裂开来的,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可以通过临时性的措施的常态化,提高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保险待遇、给付能力等,减轻社会救助的负担。李俊杰老师提出,当站在政策的立场上看法学研究时,关注的重点应该在法律或者制度本身和其目的性;当站在法学的立场上看政策制定时,应重点关注所有政策的合法性问题和法理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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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满奎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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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杰 讲师

 

闭幕式

单元讨论结束后,会议进入闭幕式阶段,闭幕式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胡大武教授作会议总结致辞。胡大武教授代表会议主办方对全体与会嘉宾、西政社会法教研室团队、会务组等各方的支持表达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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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武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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