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分会·专业委员会动态

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成立10周年及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劳动法分会成立大会会议综述

日期:2020-09-04 13:06:39


 

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成立10周年及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劳动法分会成立大会会议综述

沈建峰

为纪念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成立10周年并成立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劳动法分会,2016年11月5日,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召开“社会变迁与中国劳动法发展”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100余位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第一单元以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成立十周年为主题,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林嘉教授回顾了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十周年的工作。随后大会宣布了向贾俊玲等多位在社会法学研究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老教授颁发“资深社会法学家”荣誉证书的决定,并由张鸣起会长向各位老教授颁发了证书,贾俊玲教授代表“资深社会法学家”做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会议第二、三单元以劳动法学分会成立为主题。在本次大会上,经中国法学会批准,中国社会法学会会长和常务理事表决通过了中国社会法学会劳动法分会会长、副会长等人选,分会秘书处设置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国务院侨办副主任、前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部部长郭军担任会长,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姜颖教授担任常务副会长和秘书长。在成立大会上,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务院侨办、北京市律师协会、中小企业家协会等相关单位领导和专家先后发言并对分会的成立表述祝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张鸣起会长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分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对分会进一步的发展提出了殷切希望。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张茂华同志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出席会议并讲话。张部长在讲话中对中国社会法学会劳动法分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对该校法学院办学30周年的成绩表示肯定。他希望劳动法分会能更多的关注职工权益维护问题和工会法律问题的研究,为解决供给侧改革、去产能、新业态等新形势下职工权利的维护和实现问题以及工会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建言献策。

会议第四单元主要围绕“社会变迁与中国劳动法发展”开展学术研讨,本单元主要分为“劳动法治建设与发展”、“劳动法历史变迁与基本理论”、“劳动法的具体制度完善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完善与发展”等四个部分,共有近30位专家学者参与报告发布以及讨论。

“劳动法治建设与发展”部分,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全兴教授,在题为《关于劳动法与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之关系的思考》的报告中讨论了对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理解,我国当前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判断以及劳动法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方向等问题。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劳动法分会会长郭军主任在题为《劳动关系市场化与法治化建设》的报告中回顾了我国劳动关系市场化发展的历史过程,他认为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评议问题,把一个不是法律的问题当作法律问题来考虑,这个是目前最大的问题。他建议在实践中,要去多多考虑劳资双方的利益,多多听取双方意见,实现利益的平衡。本部分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劳动法分会常务副会长姜颖教授主持。

“劳动法历史变迁与基本理论”部分,西南政法大学的胡大武教授以《中国民法典制定中的劳动法难题》为题作报告,在该报告中,他以劳动力的商品属性之争为出发点,讨论了民法和劳动法的关系,包括民法典是否涵盖劳动合同,如果涵盖如何规定等问题。中国政法大学赵红梅教授在以《法定休假:劳动者不可放弃的利益》为题的报告,讨论了休息权是否属于劳动者可以放弃的权利问题,她认为每天超过3小时,每周超过36小时部分的休息权已经转化为社会法意义上权利义务的融合,不可放弃。浙江财经大学钱叶芳教授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研究的法教义学偏离与制度调整》为题作报告,她认为,我国劳动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在方法论上偏离了法教义学原旨,在无固定期限合同之争中抛弃了劳动法规范信条。无固定期限合同制度从调整方向的确定到具体条文的修正,都需要长远的视角。华东政法大学李凌云副教授在《合意在我国劳动合同立法中的变迁和走向》的报告中讨论了合意在劳动关系调整中的地位,她认为传统的合意理论在劳动法中的适用应进行限制和修正;中国政法大学徐妍副教授在题为《欧盟劳动法在欧盟政治经济一体化中的作用》的报告提出,作为欧盟社会政策核心的欧洲劳动法日益受到欧洲各国重视,欧洲社会变迁进程与欧盟劳动法相伴而生,相互成长。本部分由秦国荣教授主持,常凯教授和冯彦君教授评议。

“劳动法的具体制度完善与发展”部分,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曹艳春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郑爱青副教授、青海民族大学王立明教授、海南大学伍奕副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王显勇副教授、深圳大学侯玲玲副教授等多名学者发言。本部分由武汉大学喻术红教授主持,华东师范大学东董保华教授和金杜律师事务所姜俊禄博士评议。曹艳春教授在《船员劳动合同抑或劳务合同》的报告中,以《2006海事劳工公约》中就业协议的规定为出发点,讨论了船员合同的不同学说、立法等,并提出了自己关于船员合同性质的认识。郑爱青教授通过题为《法国劳动法改革信息和法国违法解雇的类型与处理》的报告,介绍了法国劳动法改革法的主要内容,法国法上违法解雇类型及其法律责任等问题。王立明教授在题为《我国台湾地区试用期制度在理论和实务中的争鸣及其启示》的报告中,介绍了我国台湾地区试用期的概念、试用期劳动关系的法律性质及其试用期间的争议问题等并分析了其对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启示。伍奕副教授通过题为《我国劳动规章制度立法的反思与重构》的报告,讨论了用人单位规则制定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完善。王显勇副教授在题为《双发联动改良经济补偿金制度》的报告中提出,我国劳动合同制度改革需要减负,应当别除劳动合同制度的生活保障功能,消除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制度,将经济补偿金改良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责任制度。同时,构建社会保险法与劳动合同法双法联动机制,劳动合同法剥离出来的生活保障功能应当由社会保险法承担。侯玲玲副教授通过题为《风险社会下倒闭企业工资风险分担机制研究》的报告,探讨了企业倒闭时,劳动者工资风险分担的现行实践,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的思路。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完善与发展”部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肖竹副教授、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刘金祥教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沈建峰副教授先后发言,本部分由华东政法大学田思路教授主持,清华大学郑尚元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谢增毅教授担任点评。肖竹副教授在题为“对劳动争议仲裁的反思及未来改革之基本思路”的报告中提出,劳动争议的特殊性与对其的处理体制需要迥异于一般性民商事仲裁与诉讼程序并不具有理论和逻辑上的必然联系。未来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的改革要么回归仲裁本性,要么变革其为准司法程序。刘金祥教授在报告中主要讨论了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的相关政策、实践和问题,并提出了自己解决问题的思路。沈建峰副教授在题为《集体合同履行争议的处理》的报告中,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关于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的相关问题及其存在的问题,并从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个人意志与集体意志协调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完善现有制度的方案。

研讨环节结束后,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林嘉教授对一天的会议进行了总结。

 


Copyright 版权所有:中国法学会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

备案号: 京公安网备: